根据集团公司纪委《市公交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开展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精神,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定于5月至6月,在中心范围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宣教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范围及对象
教育培训中心广大党员管理人员,重点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活动内容
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培训中心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教育活动:
(一)开展“不忘初心”系列教育活动
1、组织参观党的纪律建设历史陈列活动。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展陈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组织全体党员管理人员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
2、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组织教育培训中心广大党员管理人员观看《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大讨论,教育引导党员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开展“以案为鉴”系列警示活动
1、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管理人员观看市纪委监委以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素材,精心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管理人员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忏悔录和上级纪委印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组织党员管理人员参观市纪委监委举办的《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用反面教材,教育企业党员管理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培训中心纪委将加大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开展“普纪明法”系列学习活动
1、通过专题报告、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规定,深入学习《监察法》,深刻认识其立法精神和重要意义,采取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2、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任领导管理人员廉政谈话活动;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廉政专题培训。
3、通过多种方式在全中心内开展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形成党员管理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学习测试活动情况的检查通报,确保学习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四)开展“清风助廉”系列宣传活动
1、推动廉政公益广告进中心。充分利用公交驾校网站、微博、等信息平台,刊播以“清廉江城、共享幸福”为主题的廉政公益广告,传播廉政文化。
2、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在公交驾校网站、宣传栏刊载廉政警句、箴言和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引导广大党员管理人员崇尚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理念,更好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各支部要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的“宣教月”活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支部纪检员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强化问责。
(二)明确定位,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的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要紧紧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宪法、监察法,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打造平台,推动纪律法律入脑入心,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教材的镜鉴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突出实效,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纪委、中心党委统一部署,开展“宣教月”活动,力求宣传教育活动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